株洲市天元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5-04-01 来源: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3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5个,招聘计划18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六)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及2025届省属公费定向师范生;
(七)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对象
(一)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2023、2024、2025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20名。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近一年(指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仍在基础教育的教学或教研人员(县级及以上专、兼职教研员)。
五、招聘程序
株洲市天元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按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音体美学科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音体美学科不设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0时至2025年4月16日24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edupta.com/newsinfo/8090843.html,进入“株洲市天元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师范类院校或师范类专业毕业的须提供证明。
(4)以任教工作经历报考的,在编教师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对应的任教证明材料及单位购买社保的月明细记录,非在编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对应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及单位购买社保的月明细记录和聘用合同。
(5)报考体育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学校(或学院)出具的主修专业证明(仅限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专业)。
(6)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和对应文件(两者缺一不可)。
4.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2025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及以上。
(4)以连续任教工作经历报考的,工作经历至当前的可计算至2025年8月31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任教等)。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4月17日17∶00前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及时查询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因应聘人员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5年4月18日0时至4月22日24时。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到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115办公室(天元区政府高新大厦一楼)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先缴纳考务费,经审核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再办理退费手续。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含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0时起。不及时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六)笔试
1.报名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考试综合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3.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微型课)成绩高于或等于80分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及相关要求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九)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1.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考试综合成绩(非音、体、美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音、体、美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各方面、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筹分配,统一入编。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
六、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能用电子身份证代替),两证缺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65200 天元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8665957 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65065 天元区纪委监委
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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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原标题:株洲市天元区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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